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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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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房(1922号地块、1923号地块、1924号地块、1925号地块、1926号地块、19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作者:

汇森生态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委托方式委托湖北汇森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安置房(1922号地块、1923号地块、1924号地块、1925号地块、1926号地块、19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安置房(1922号地块、1923号地块、1924号地块、1925号地块、1926号地块、1927号地块)

   (2)项目占地及坐标:位于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村,地块总面积为71396.62m2。其中1922号地块面积5313.56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6′4.88″,北纬:30°38′27″;1923号地块面积4770.0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4′11.23″,北纬:30°38′33.56″;1924号地块面积9021.89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24′44.1″,北纬:30°38′32.53″;1925号地块面积38482.58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5′30.57″,北纬:30°38′32.76″;1926号地块面积11557.4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4′46.38″,北纬:30°38′35.82″;1927号地块面积2251.17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5′17.76″,北纬:30°38′41.47″。

二、调查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即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第一阶段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下一步调查。

(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安置房(1922号地块、1923号地块、1924号地块、1925号地块、1926号地块、1927号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无明确土壤污染来源,地块污染风险可忽略,土壤污染状况可接受,作为建设用地基本可行,本次调查活动可结束。

三、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湖北汇森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908601536

联系人: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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